一、審批依據
《護士注冊管理辦法》及原衛生部相關文件
二、申報條件
已取得《護士執業證書》的護士。
三、需提交的材
1、醫療機構正式的申請文件;
2、《護士執業證書》丟失補辦申請審核表一式一份;
3、《護士資格證書》原件及復印件一份;(如資格證丟失,需到人社局辦理)
4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。
5、畢業證原件,護士合格證明或成績單原件
6、白色背景小二寸照片一張
具體可咨詢縣區衛生健康局或市級醫院護理部
《護士執業證書》丟失補辦申請審核表
護士執業證書丟失補辦材料清單
**委托書
申請人承諾書